秦檜是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權奸,因其力主合議,出謀獻策害死主戰派將領岳飛而遺臭萬年,位列古代十大奸臣之一。南宋大儒朱熹對其評價是:「秦檜之罪所以上通於天,萬死而不足以贖買」。
或許是預感到死後會遭到世人清算,所以,秦檜生前曾力主扶持自己的兒子秦熺(過繼養子)繼任宰相,以保身後無虞,但未能如願。不過,官至少師的秦熺還是利用手中的權力刪改了南宋時期的國史實錄,掩蓋秦檜禍國亂政的真相。
而在秦檜死後,其墓地也做了刻意的隱藏。加上當時無人願意為秦檜撰寫碑文,所以,秦檜的葬地也就成了謎團。世人只能大概知道秦檜葬在了江寧牧牛亭一帶的家族墓地中,但具體位置不得而知。
從1986年開始,考古專家們就在秦檜家族墓地中苦苦尋找這位奸臣。但1986年、2004年發掘的宋代墓葬,最終都被證實並非秦檜本人。2007年開始,專家們又對清修村的秦檜家族墓地展開了考古發掘,共清理出3座墓室。
1、2號墓室因為遭到了盜掘,沒有找到能夠證實墓主身份的任何有價值文物,在清理3號墓室時,專家們意外找到了刻有「宋故燕國太夫人曹氏」銘文的墓誌。顯然,3號墓是墓主的妻妾。
不過,秦檜生前並無姓曹的妻妾,翻閱史料,只有其子秦熺有姓曹的妻子,所以,這座墓葬的墓主應該是秦檜的兒子秦熺。
雖然依然沒有找到秦檜本人,但1、2號墓的考古發現還是引起了專家們的興趣。前文已述,1、2號墓此前已經被盜掘一空,但盜墓賊盜掘的方式卻很特殊。通常而言,從墓室側方挖掘進入是最簡便易行的。
但盜墓賊到挖掘這座秦墓時,卻採取了從棺槨正上方,將厚達三四十厘米的石板鑿穿進入。通過現場殘留的炸裂石板判斷,盜墓賊是用了先火燒然後用水激的方式。這種盜墓方式不僅費時費力,而且很容易暴露。南京市博物館的專家王光明稱:第一次見這種盜掘方式。
除此之外,墓主的屍骸也已不見蹤影,殘留在墓中的只有半截趾骨。歷史上的盜墓往往只是求財,對墓主屍身並沒有興趣。但這伙盜墓賊顯然是在將隨葬物品盜掘一空後,又把墓主屍身拖到了墓外。那麼盜墓賊為什麼要這麼大費周章呢?這還得從明朝的一樁奇案說起。據明朝的《千百年眼》記載,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江寧府發生了盜墓大案,盜墓賊挖掘了疑似秦檜的墓葬「獲金銀器具鉅萬」(後被證實其實是秦熺墓)。
盜墓在歷朝歷代都是重罪,而明朝進一步加重了「發冢」罪的處罰力度,毀棄墓主屍身從唐朝時絞刑改為了斬刑。但明朝刑部在收悉案件後,卻對盜墓賊減罪處罰了事,原因就在於「惡檜也」。
如今隨著秦檜家族墓的考古發現,也坐實了這樁奇案的真實性,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盜墓賊會明目張胆的採取從棺槨正上方炸石的方式來進入墓室,而後又對墓主屍身有意損毀。
雖然考古最終證實墓主並非秦檜本人,但盜墓賊和明朝司法官吏的所作所為,還是向我們展現了世人對待秦檜的憎惡程度。
秦檜家族墓挖出半截趾骨,石板炸裂坐實明朝奇案,專家:第一次見
秦檜是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權奸,因其力主合議,出謀獻策害死主戰派將領岳飛而遺臭萬年,位列古代十大奸臣之一。南宋大儒朱熹對其評價是:「秦檜之罪所以上通於天,萬死而不足以贖買」。
或許是預感到死後會遭到世人清算,所以,秦檜生前曾力主扶持自己的兒子秦熺(過繼養子)繼任宰相,以保身後無虞,但未能如願。不過,官至少師的秦熺還是利用手中的權力刪改了南宋時期的國史實錄,掩蓋秦檜禍國亂政的真相。
而在秦檜死後,其墓地也做了刻意的隱藏。加上當時無人願意為秦檜撰寫碑文,所以,秦檜的葬地也就成了謎團。世人只能大概知道秦檜葬在了江寧牧牛亭一帶的家族墓地中,但具體位置不得而知。
從1986年開始,考古專家們就在秦檜家族墓地中苦苦尋找這位奸臣。但1986年、2004年發掘的宋代墓葬,最終都被證實並非秦檜本人。2007年開始,專家們又對清修村的秦檜家族墓地展開了考古發掘,共清理出3座墓室。
1、2號墓室因為遭到了盜掘,沒有找到能夠證實墓主身份的任何有價值文物,在清理3號墓室時,專家們意外找到了刻有「宋故燕國太夫人曹氏」銘文的墓誌。顯然,3號墓是墓主的妻妾。
不過,秦檜生前並無姓曹的妻妾,翻閱史料,只有其子秦熺有姓曹的妻子,所以,這座墓葬的墓主應該是秦檜的兒子秦熺。
雖然依然沒有找到秦檜本人,但1、2號墓的考古發現還是引起了專家們的興趣。前文已述,1、2號墓此前已經被盜掘一空,但盜墓賊盜掘的方式卻很特殊。通常而言,從墓室側方挖掘進入是最簡便易行的。
但盜墓賊到挖掘這座秦墓時,卻採取了從棺槨正上方,將厚達三四十厘米的石板鑿穿進入。通過現場殘留的炸裂石板判斷,盜墓賊是用了先火燒然後用水激的方式。這種盜墓方式不僅費時費力,而且很容易暴露。南京市博物館的專家王光明稱:第一次見這種盜掘方式。
除此之外,墓主的屍骸也已不見蹤影,殘留在墓中的只有半截趾骨。歷史上的盜墓往往只是求財,對墓主屍身並沒有興趣。但這伙盜墓賊顯然是在將隨葬物品盜掘一空後,又把墓主屍身拖到了墓外。
那麼盜墓賊為什麼要這麼大費周章呢?這還得從明朝的一樁奇案說起。
據明朝的《千百年眼》記載,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江寧府發生了盜墓大案,盜墓賊挖掘了疑似秦檜的墓葬「獲金銀器具鉅萬」(後被證實其實是秦熺墓)。
盜墓在歷朝歷代都是重罪,而明朝進一步加重了「發冢」罪的處罰力度,毀棄墓主屍身從唐朝時絞刑改為了斬刑。但明朝刑部在收悉案件後,卻對盜墓賊減罪處罰了事,原因就在於「惡檜也」。
如今隨著秦檜家族墓的考古發現,也坐實了這樁奇案的真實性,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盜墓賊會明目張胆的採取從棺槨正上方炸石的方式來進入墓室,而後又對墓主屍身有意損毀。
雖然考古最終證實墓主並非秦檜本人,但盜墓賊和明朝司法官吏的所作所為,還是向我們展現了世人對待秦檜的憎惡程度。